- 2022-07-25
- 2022-07-25
- 2022-07-25
- 2022-07-25
- 2018-07-25
- 2018-02-28
- 2017-04-28
- 2015-02-03
- 2014-12-05
- 2014-06-12
- 2014-04-24
- 2014-01-16
修訂后的《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》
創建時間:2014-01-16 00:00
近日,中共中央印發了修訂后的《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》,保障選拔信念堅定、為民服務、勤政務實、敢于擔當、清正廉潔的好干部。要求"應當注重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干部,注重使用后備干部,用好各年齡段干部。樹立注重基層的導向"
選拔原則
1.黨管干部原則
2.五湖四海、任人唯賢原則
3.德才兼備、以德為先原則
4.注重實績、群眾公認原則
5.民主、公開、競爭、擇優原則
6.民主集中制原則
7.依法辦事原則
禁列為考察對象
(1)群眾公認度不高的。
(2)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中有被確定為基本稱職以下等次的。
(3)有跑官、拉票行為的。
(4)配偶已移居國(境)外;或者沒有配偶,子女均已移居國(境)外的。
(5)受到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紀處分影響使用的。
(6)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。